1.垃圾箱
對于適合公共衛生垃圾場處理,且不會對處理人產生危害的惰性固體垃圾,可直接丟入垃圾箱,但必須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經上述預處理方法處理后安全無害的實驗室廢棄物,符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排放要求,可直接通過下水道排放。
對不含固體、腐蝕性或可能起化學反應物質的廢有機溶劑應分類,收集,也可混入燃料后在鍋爐房或發電站進行燃燒處理
將少量的液體或固體實驗室廢棄物按照毒藥、氧化劑、易燃物、腐蝕性的酸和腐蝕性的堿進行分類,然后用雙層的密封罐收集,送往指定的安全場所或特定的垃圾場處理。
在帶有內襯且上端開口的金屬罐中,對經過適當預處理后的液體實驗室廢棄物添加相容的固化劑(如蛭石、硅藻土或泥土等)。采用固化處理的容器要仔細密封,并做適當標識。
某一實驗室不需要的藥劑或廢液對于其他實驗室并非完全無用,在有效的信息交換及確定分類原則下,可交換再利用。